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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0日 17:49 来源:南海网 编辑: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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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买房与妻子假离婚,不料购房后妻子却不愿复婚。这样的消息,我们时常在新闻中看到,但家住北京的吴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事竟会让自己碰上。

    吴先生说他和妻子赵女士是自由恋爱,有一女儿,双方感情一直很好。2011年底,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两人借钱在昌平某小区买了一套小产权房。2013年初,为了解决女儿上学问题,妻子便提出在海淀区为孩子买套总价为280万元的学区房。因当时的限购政策,吴先生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不允许再买第二套。于是赵女士就提议假离婚,等买完房再复婚。为此,没多久,两人便办理了离婚手续,赵女士也贷款买了房,并在2014年底拿到了房本。

    可吴先生说,2013年初,他为提高收入,被单位派到新疆工作。在此期间,夫妻因生活中的琐事得不到及时处理,赵女士便多次提出分手。直到前段时间,对方干脆换了门锁,他也见不到孩子。吴先生说,现在他接受分手,但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协商未果,所以他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请求法院判令女儿由他抚养。(谢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