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博物馆从琼海市潭门镇征得一块“两院禁示”碑。从外形上看,这块石碑呈长方形,正面凿平,碑高约138厘米,宽37厘米,厚13厘米。石碑下方有突出的一部分,据省博物馆工作人员介绍,这应该是当年立碑时,立碑者给石碑配有一个碑座。碑文竖行,以楷书篆刻,全文109字,无标点符号。
2000年,潭门镇村民伍振雄在建房挖地基时,从大约两米深的地下挖出了这块碑。2014年,省博物馆一行人赴潭门征集文物时发现了这块石碑。省博水下考古中心副主任蒋斌说,这应该是海南目前发现的第一块关于海禁的石碑。
对于该石碑的存放地点,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阎根齐教授认为,该碑的出土地点并非第一现场,阎根齐介绍,它原本可能是立在潭门港口或原会同(乐会)县城衙署或兵营内,因为距离它的出土地点不远处便是原来的会同(乐会)县城。
该石碑上的总字数不多,其中还包括一些尚未辨别出的文字及空格。据省博物馆征集部主任王辉山介绍,这块石碑向来往商船清楚明白地列出了4条要求:第1,驾驶船舶的商贩需先前往兵巡海南道接受官方查验,检查商船是否持有引票;第2,商船需接受官方检查船上是否有载违禁品例如兵器;第3,检查货船有无向官府交税;第4,驾船离开海南时不得私载米谷或贩卖粮食。若不按照以上执行者,将“一并治罪”。
目前,有关该石碑的多个关键因素仍在考证中。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该碑所刻立的时间,由于碑上并无落款,因此专家们只能通过对内容的分析推断其所属年代以及“两院”究竟是指哪两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