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向男子许明发出了秀英区首份“人身保护令”。许明称,自己及亲属多次被张柯及其亲属殴打、威胁、恐吓、谩骂、骚扰。2015年8月22日傍晚,张柯及其父母藏在许明家,共同袭击、控制、殴打、侮辱其长达近3个小时,同时抢走眼镜、手机、录音笔等个人用品和个人隐私文件材料,致使自己眼睛、耳朵等处受到极大的损伤和损害,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和打击。
之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2015年6月20日上午,已分居的妻子张柯用自己的钥匙打开家门, “抢”走许明的两台笔记本电脑、U盘、个人病历、个人银行流水等以及离婚诉讼证据等个人用品和隐私文件材料。为保证自己及其年迈体弱多病的父母有一个安全和安静的生活环境,许明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禁止张柯对许明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张柯骚扰、跟踪、接触许明及其相关近亲属。如果张柯违反上述禁令,将依据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雷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