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场高考,安徽池州市石台县一名女生正埋头答题,监考员怀疑她的眼镜可疑,考试中将其眼镜收走鉴定。然而,经过鉴定眼镜并没有问题,临近交卷时才归还。可女生近视400多度,考完 后无助地哭了,称此事对其考试影响很大。事发后经媒体报道,此事在网络上是引发各界广泛 关注。日前,石台县教体局公布了事发考场的监控调查情况,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有 关规定。
该教体局称,语文学科考试结束,接到一考生家长反映监考员工作不规范后,相关部门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考试监控视频进行回放核查,并找到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石台县教体局认为,在整场监考过程中,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相关要求。至于探测仪为何出现误判?是眼镜材质的问题?还是监考员操作的问题?目前都还是待解的谜。
据一名接近涉事监考员的人士表示,对方是个工作很认真的人,也不是第一次参加监考,发现探测仪“报警”后,她也是在请示了巡考员后按要求收走眼镜的,在这件事上被人指责她感觉有点“冤”。另外,作为当事人圆圆,本来去年就考上了三本,但没有去读,而是选择再搏一年。今年,她本想努力考上一所更理想的大学,没想到遭遇这样的事情。绝大多数人认为对考生影响大。
针对此事,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认为:“最严高考”当然没有错,监考员似乎也没有错,这名考生更没有错,但考生的利益明明遭受了损失,不禁要问:究竟谁错了?谁又该对考生遭受的损失负责?监考员完全可以做得更好——怀疑某个考生的眼镜可能有问题,可以等考试结束后留下考生细查,若真有问题,其成绩自然作废,该受的惩罚一个都逃脱不了。若没有问题,则可避免误伤无辜,影响考生的考试。本来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可以做到履行监考职责与保障学生权益两不误,却偏偏发生了误伤事件,不得不让人感到遗憾。监考人员所要履行的职责,不只是防止考试作弊。维护考场秩序、维护考生权益,同样也是监考人员应尽的职责。(谢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