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合肥从事按摩服务的小芳5年前在泰国完成了变性手术,回国后申请办理了居民身份证户口登记性别项目等信息,现在生理结构、户口簿、身份证等信息都是女性。小芳自称6月10日晚上去一酒店给客人提供服务时,遭对方胁迫,两度遭遇性侵,事后又被逼微信转账100元给了对方。男子逃走后,小芳第一时间报警,辖区民警立即介入调查,并很快将嫌疑人抓获。目前,因嫌疑人身患重病,依法变更了强制措施。
那么,这种情况算不算强奸呢?有律师认为,“虽然受害人的生理结构、户口簿、身份证等信息都完成了变更,显示是女性,但国家司法解释中对‘妇女’的定义,究竟该按DNA信息还是性器官来定义,不太好讲。因此不太好把受害人直接定义为‘妇女’。”如果此案中受害人确系非自愿,是被嫌疑人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的,警方可以以“涉嫌猥亵”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是比较稳妥的。有民警认为,因为刑法“强奸罪”的司法解释中,关于强奸案的受害者群体是“妇女”,“该案中受害人是变性人身份,是否属于‘妇女’范畴,还有待探讨。”目前办案单位还在就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雷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