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北京的李先生与张女士在一次饭局上相识,半年后,李先生因与妻子关系不和离婚,后对小自己8岁的张女士展开热烈追求。双方在次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再后来张女士提出想去美国读博士的想法。虽然李先生几经劝解,但无奈妻子主意已定。就这样,2008年,张女士留学美国,李先生给予各项资助共150余万元。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妻子博士毕业前夕,他却被告知妻子已经和同学好上,要求与他离婚。对此,李先生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然而,其妻子随后更换手机号码,并与新欢另觅住处,拒绝与其联系。2015年8月,李先生将妻子张女士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返还读博期间提供的各项费用共计150余万元。不过在该案中,李先生仅提供了张女士的户籍地址,其他信息一概不知。
对此,海淀法院一法官提醒称,婚前双方应加强了解,就对方人生观、价值观、消费观等各方面进行全面了解,不应急于嫁娶,以免遇人不淑。另外,当事人应加强证据保全意识,就对方出轨、家暴、恶习、分居等情况,留存相关证据,以免败诉。最后,如果对方下落不明,配偶可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谢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