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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3日 11:27 来源:南海网 编辑: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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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沈阳军区某部退役原师级干部任利民向媒体实名举报称: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管李某某,在2009年1月21日这天,以两个“80后”儿子李晓、李军的名义,在位于通辽市西拉木伦大街阿卡笛亚小区花费1280万元购买了41套房子,其中一套是662万元的综合商务楼,这些房屋总面积5570多平方米。这与其国企高管身份及收入不相符。任利民还向媒体提供了“李晓”和“李军”签名的41套购房合同及缴款收据。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41份购房合同上显示的地址,媒体记者逐一核实发现,其中40套房子目前的居住人或业主并不是李晓或李军。业主们纷纷表示,已经拿到房产证,而且所购房屋并不是二手房,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住房和“李晓”、“李军”有任何联系。而在该小区只有一套房子登记在李晓名下,其家人在此居住。

    对于此事,被举报者李某某回应称:“企业没改制以前我最高的职务是处级干部,改制后就不存在行政级别了。2013年年底,退休前担任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是集团公司高管。”至于“巨额购房与实际收入不符”的问题时,李某某表示:“1983年我带领家族经商,目前兄弟姐妹加一起有11家公司,家庭成员都是股东。购房这事,是因为我借钱给开发商引起的。

    他们没钱还我,拿房子抵债给我,可是后来他们又把这些房子偷卖掉了,我钱没落着,房子也没落着。后来我起诉到法院,官司胜诉,下一步将对这些房子进行拍卖。说购买这么多房与我实际收入不符,别说一千万,我一个亿都有……”5月21日,媒体记者在权威网站上查询发现,李某某所称的借款纠纷属实,李晓、李军最终胜诉,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雷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