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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1日 16:53 来源:南海网 编辑:陈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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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房花烛夜,本应是夫妻双方美好生活的开端,但广西北海一对夫妻的新婚之夜,却因为女方拒绝同房产生矛盾,继而一发不可收拾,最终两人还闹上法庭要求离婚。

  据悉,2014年2月,家住北海市兴港镇某村的欧女士和陈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半年后,两人登记结婚。2015年元旦,双方按照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新婚当晚恰逢欧女士生理期,因拒绝同房,为此两人发生了争吵。随后欧女士回到了娘家,双方分居至今。同年9月,欧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北海市铁山港区法院起诉离婚。但陈先生方面表示,他没有强迫欧女士同房,夫妻感情也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如果欧女士坚持离婚,要返还他2万元彩礼。最后,法院认为,欧女士与陈先生自登记结婚后,并未实际共同居住生活就产生了矛盾,且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同意两人离婚。但陈先生没有提供给付彩礼的证据,根据双方在庭审时所陈述的事实,法院酌情支持由欧女士返还陈先生彩礼1万元和金项链一条。此外,法官也提醒,婚姻是终身大事,应该慎之又慎,一旦确立了夫妻关系,双方都应该相互尊重理解、包容,才能使夫妻感情与日俱增、白头偕老。(谢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