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作为一种严肃的法律文书,其书写内容在法律依据上用字谨慎,表述简明到位,具有逻辑性和公正性。但海口市民刘先生手头的那份判决书,却令其百思不得其解——“共管账户”写成“工管账户”和“公关账户”、“4500万元转让款”写成“45000万元转让款”、“土地面积”写成“提到面积”……诸如此类的文字表述错误居然多达12处。手持这份错误连篇的判决书,当事人连连摇头称,“判决结果怎样,我暂且不做评价,但一份判决书里出现10多处十分低级的错误,真的让人难以理解。”
据该份判决书记录,该案的审判长为潘某某,书记员为严某某;该判决书签发人、撰稿均为审判长潘某某,校对为本案书记员严某某。差错则主要集中在第一页、第八页、第九页、第十页、第十二页及第十三页上。至于这份判决书是怎样出炉的?记者判断,疑似在制作该判决书时,制作人使用电脑拼音输入法所致,但目前相关具体情况尚不清楚。对此,秀英区法院也做出了回应,称“已对承办法官进行教育”,并已制作《补正裁定》,预计4月11日将发给本案各方当事人。(贺梦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