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5岁的郑先生老家在陕北,大学毕业后留在杭州打拼多年,如今开了一家中等规模的外贸公司,收入颇丰。2008年,通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比自己大5岁的李女士。两人接触一段时间后,觉得都挺好,于是很快便领证结婚。家里有房有车,不久又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原本郑先生的生活十分令人艳羡。可长期生活下来,郑先生发现,他和李女士差距巨大,夫妻俩时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能吵上半天,家里总是充满了火药味。2010年3月,两人协议离婚,女儿归郑先生抚养。不久后,李女士再婚,但依旧会时常来看望女儿。转眼到了2013年,一天,李女士挺着大肚子来到前夫家,称肚子里的孩子是郑先生的。为此,郑先生是吓了一大跳。李女士称,去年9月她来看女儿时,突然天下大雨,便留宿在了郑先生家。经这么说,郑先生记得好像确有此事,但还是不敢相信。直到2013年6月李女士生下儿子,他还是不敢确认。李女士几次上门讨要抚养费,都被他拒绝。
两三年过去,儿子逐渐长大,眉眼几乎和小时候的郑先生一模一样。李女士现任丈夫也起了疑心,两人经常为此事吵架,最终离了婚。眼看孩子跟自己越来越像,郑先生终于决定去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孩子还真是郑先生的。惊喜之余,郑先生一纸诉状将李女士告到了法院,要求将儿子的抚养关系变更到自己名下。由于李女士没有固定工作,一个人的收入不足以担负日常开支,考虑到种种现实因素,李女士最终同意将儿子交给郑先生抚养。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时,郑先生表示,会好好照顾孩子,李女士想看孩子时,随时都可以来看。(谢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