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温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联合公布了“2015年温州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这么一件事,惊呆了不少网友。去年2月,在温州务工的刘先生在一家手机店买了部智能手机,第二天手机就出现黑屏、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他到手机店交涉,希望换机或修理。没想到,店员态度嚣张,说“因为你太笨才把手机弄坏了,不是质量问题,是你智商问题”,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刘先生向当地消保委反映情况后,消保委初步判断,手机没有人为操作失误、进水、撞击的迹象,黑屏属于质量问题。最终,店员承认没有人为原因造成手机问题的依据,向刘先生道歉,并将问题手机作退货处理。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时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这家手机店店员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如商家侮辱消费者人格尊严情节严重,将受到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雷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