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小陈向媒体反映称,自己在贵阳市一家体检中心工作了一周后被公司辞退,而理由竟然是“因为她爱穿男装,形象与公司要求不符合!”小陈说,自己去年4月份入职贵阳慈铭体检中心,作为健康销售顾问被试用。入职时,并没有对着装和个人打扮进行要求。入职后,小陈被安排跟着一位前辈学习,但就在7个工作日后,小陈被通知不用再来上班了。小陈向公司询问原因,得到的答复是她打扮男性化,不符合公司要求。“他们说我是同性恋,有损公司形象!”为此,小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就此事得到公平待遇,并赔偿其损失。其工作单位的人事部负责人表示,小陈过于男性化的打扮确实是辞退她的原因之一,但主要还是她的形象气质和单位要求不符。对于小陈工作期间的报酬,公司也愿意支付。劳动仲裁委员会表示,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小陈对于工资的诉求是合理的,他们也将对双方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
那么究竟女生穿着男装能不能被辞退?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们就提出了《反就业歧视法》立法建议,顺利进入人大立法讨论程序中,今年正在进行的“两会”也将进一步讨论其立法的可行性。《反就业歧视法》立法建议的专家建议稿中,包含了基于性倾向、性别认同及性别表达的反歧视条款。(雷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