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公布了2013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纠正包括浙江“张氏叔侄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等冤假错案23起;2015年,各级法院共依法宣告1039名被告人无罪。2014年以来受理申请国家赔偿案金额共1.13亿元。此外,白皮书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法院系统国家赔偿案件数量为2708件,比上一年增加663件。
对此,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5年2月开始,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不再穿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这些细节变化,都彰显了无罪推定的理念,体现了现代司法文明。纠正包括浙江“张氏叔侄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等在内的重大刑事冤假错案23起,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资料显示,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叔侄“强奸案”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余万元。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00余万元。(贺梦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