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各大媒体均报道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对于国家推出的新政,海口不少市民对小区安全、公共资源使用、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提出担忧。不少小区业主表示,“海口这几年住宅小区盗窃案件频频发生,如果开放后不是更有利于小偷进出小区吗?如果一定要开放,必须先做好防盗措施。”同时,如何保证业主享有小区资源的权益也是市民最为关心的话题,有市民直言,小区一旦开放,本应专属业主的道路、幼儿园、泳池、运动场所、停车位、绿地等会不会立刻被瓜分,变成公共场所?
对此,有国内专家表示,已有小区是否开放,应该充分尊重小区土地的使用权人——业主的权利。同时,《物权法》中规定,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因此,对于已有的小区来说,是否开放,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开放小区具体实施上,不仅是“拆墙破院”那般简单,还要从物业管理、治安、物权等方面出台后续配套政策。(贺梦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