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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31日 10:14 来源:上海电视台 编辑:彭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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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8岁起,李某便开始以行骗为生,曾先后获刑6次。与一般骗子不同的是,李某有个习惯,每次行骗后都要写日记记录行骗经历,其中还有所谓的心得感悟。在日记中,李某写了许多行骗后的感悟,如“人生如戏、角色不同”、“计划实现40起不良收获,数目千万不能太大,绝不超过5000元,否则对他人打击太大”、“养成自我保护财产的法律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