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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12:13 来源:南海网 编辑:彭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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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上午,随着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达的一份法律文书正式生效,持有A2型机动车驾驶执照的青川县男子秦某,被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之前,秦某还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青川县人民法院判处一年八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据了解,秦某本是一名承担救死扶伤任务的救护车驾驶员,却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救护车,酿成了一场悲剧。2015年4月13日傍晚,一辆响着警报的救护车,从青川县中医院急速驶出,直奔广元中心医院,车上搭载着急需转院的危重病人谢某及其两名亲属,以及青川县中医院医生姚某和护士谢某,而驾驶车辆的正是秦某。不久后,这辆承担着生死重托的车辆,却在连续撞上路边挡墙和绿化带后,翻倒在了路边的泄洪渠里。事发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抢救,但令人遗憾的是,原本将转往市中心医院的病人谢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据民警透露,死者谢某本因心肺功能疾病,如顺利转院应无生命之虞。根据现场勘察,死者事发前处于卧姿,在突发事故中受撞击、颠簸,伤势过重导致死亡。此外,车上包括驾驶员秦某,死者亲属谢某和丁某,以及青川县中医院的医生护士也不同程度受伤,救护车也在事故中严重受损。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依法提取了秦某血液送检,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4.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据秦某交代,事发前夜,其一个人在家晚餐时喝了白酒,第二天感觉自己是清醒的便上路了,没想到出了事。目前,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秦某还将面临追诉民事责任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