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大连学生家长和知情人爆料:“大连中山区某中学三年级四班男班主任猥亵全班男生三年,前几天已被带走调查,该男性班主任已结婚且有孩子,其妻子也是中学教师,学校因此事连期末家长会都取消了。此外,昨天好像一年级三班男班主任也因为有女生举报遭到猥亵被带走了。”
1月17日,有媒体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此事在学校已经引起很大影响。另外,根据学生家长透露,该中学是大连市仅有的几所私立中学,学费比较高昂,每年1.8万元。学校确实取消了期末非常关键的学校家长会,涉事的男教师已经被刑拘,至于具体情况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对此,该中学教务处回应,学校并没有发生过与教师猥亵学生相关的任何事件。目前正值寒假,师生均已正常放假,不清楚谣传来源。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未曾接收到与上述爆料相关的信息。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虎滩派出所一民警也说,没有听说过上述爆料内容,具体情况需咨询公安分局方面。
据了解,近年来,网上时不时会曝出教师猥亵、性侵学生的案例。有分析认为,学校应该在性教育中起主导作用,而我国目前学校性教育严重滞后,校方对教师的管理缺陷和一些教师的素质问题造成学生不断遭受性侵害。即使事发,家长也会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私下了之”,学校出于维护校方声誉的目的息事宁人。
这些不正当的处理都助长了一些教师一己私欲。2013年10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提出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更要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包括教师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