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女孩小新和小梦都在沈河区某写字楼上班。近日下午,两人像往常一样走进大厦电梯,准备下班回家。可这次搭乘电梯,可把两人吓得魂飞魄散,永生难忘。
据小梦说,当天包括她俩在内电梯一共有五个人,其中四人是同事,另外一人拿了一把轮椅靠近门口。由于她和小新是最后上的,于是她就站在轮椅靠边,面朝电梯口;小新则站在轮椅前方,背对电梯门。坐上去没多久,电梯就开门了,此时小新习惯性回了一下头,立马就发出尖叫。这时,只见一个带“血”的身体躺在电梯口,旁边坐着身穿护士服的女子,手里拿个东西。因为事发突然,大家都被吓得不轻,尤其是小新。众人赶紧关上电梯,本以为可以松口气时。电梯又一次打开了,这次又是小新最先发现:一个披头散发的人,慢慢向着电梯爬行,缓缓伸出手。见到这一幕,原本就站在最前面,吓坏了的小新,彻底崩溃,顿时号啕大哭,随即便晕了过去。
住院后,心理医生表示,经历两次恐怖场景后,会给当事人造成复合型创伤。如果第一次创伤当人事能自我愈合,那么紧接着的第二次创伤则很有可能造成当事人昏迷,甚至死亡。
针对小新的遭遇,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制造恐怖场景,使人因惊吓过度而晕倒,甚至带来其他伤害的,已经构成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侵权者对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