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内媒体报道,23年前发生在海南海口的一起重大杀人放火疑案,或将于2016年到来之前开庭再审。
1992年12月,海南海口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凶案发生后,四川籍青年陈满被锁定为凶手,并于1999年二审获判死缓。但媒体调查后发现,该案疑点重重:这些在律师们看来恰可证明陈满没有作案时间的证言,却被判决书列为定罪证据。此外,据当年陈满的辩护律师称,警方几乎没有做任何的鉴定或检验,要么称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但在一审判决书中,海口中院依旧将“遗留在现场的物证”作为定案证据,却对“遗留在现场的物证”到底为何,未作任何说明。
对此,陈满坚称蒙冤,与其家人申诉至今。直到2014年7月又取得了新进展:2015年年初,最高检复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最高法提起抗诉,最高法随后指定浙江高院异地再审。
据悉,为了这起重大历史疑案的开庭再审,浙江省检和浙江高院均派出了“精兵良将”:今年5月27日被任命为浙江高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的张勤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为任更丰、傅贤生,出庭检察员为浙江省检控告申诉处处长王菊芬、副处长马云、代理检察员竺咏华。值得一提的是,上述6人中,至少有3人曾参与浙江“叔侄冤案”的平反:王菊芬、竺咏华曾在叔侄冤案再审中出庭,而法官任更丰作为审判员之一,在宣告叔侄冤案当事人张辉、张高平无罪的判决书上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