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权威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今天表示,目前王广建运输毒品一案尚未进入死刑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未作出对王广建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
据悉,2012年11月,杜某找到河南农民王广建,告诉他自己有一批货在广东,希望王广建可以和赵恩军轮流驾车去广东拉货。王广建答应后,与赵恩军驾车南下。第二天,王广建在途中将杜某购买的装有大量毒品的编织袋放入车内。2012年11月23日晚上10点半左右,两人在高速收费站处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杜某托运的所谓“货物”中,搜出8包甲基苯丙胺7509.2克。
2014年1月22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广建运输毒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广建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广建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31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然而就在几天前,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均发布新闻,称最高人民法院罕见地启动了暂缓执行死刑的程序,用老百姓的话叫“枪下留人”。王广建的死刑复核辩护律师谢通祥还表示,最高法已经委托中院依法调取新证据,将对此案重新作出裁定。
但最高法今天的表态显然与此前的消息有所冲突,对此,最高法方面没有做出解释,只是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核查情况,严格依法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