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甘肃正宁的郭某与四川兴文县的罗某,在广州打工时相识。交往一段时间后,郭某向罗某表达了想要娶她的想法,并千里迢迢来到四川兴文县周家镇向罗某提亲。在得知女儿可能要远嫁后,罗母不太愿意,随即便对郭某称,“要娶我家女儿可以,首先要给9万元彩礼”。
虽然9万元对于常年在外打工的郭某来说,确实是一大笔钱,但为了娶罗某,郭某还是东拼西凑借了9万元,交到了罗母手中。正当郭某认为万事大吉,只差选日子办婚礼时,却收到罗家人反悔的消息。在各种求情和劝说都无效的情况下,郭某只能忍痛放弃了这段爱情,并提出退还彩礼。可没想到的是,罗家人只答应退还5万,剩余的4万元要当作罗某的精神损失费。见到这一情况,郭某是越想越生气,随即便与罗某家吵了起来。此时,罗某的堂哥站出来二话不说,就对着郭某的脸上打了一拳,见状双方开始扭打起来。随后民警赶到,在民警的多次调解下,双方最终表示今后不在为此事发生任何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