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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16:00 来源:南海网 编辑:朱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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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安徽男子小雷与当地姑娘兰兰经人介绍后,两人一见如故,很快便确认了恋爱关系。同年12月,两人订婚,双方家人商讨多次后,最终确定小雷家给兰兰家现金100100元,另外再买黄金项链、手镯、戒指以及苹果手机和衣服等物品。今年1月女方“下期单” ,双方确定两人结婚日期为2月16日。此时,小雷再次给兰兰2万元现金和烟酒等物品。然而,不幸的是,两天后,小雷在上海打工的工地上跳楼身亡,突然接到噩耗的小雷父母双双病倒在床。想到儿子死前曾告诉他们,女方要求再次给付彩礼钱,这样无休无止地要下去 ,他真的受不了,前前后后付出了15万,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已经是不堪重负。为此,小雷父母认为,儿子一定是因为彩礼的问题思想压力大太这才选择跳楼。于是一气之下,便将未过门的儿媳妇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兰兰与小雷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在小雷死亡,彩礼理应返还。订婚时,“三金”、手机、衣服等物品应属于赠予,不应返还。据此,法院判决兰兰及其父母共同返还原告小雷一家彩礼款12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