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一宗20年前发生的死亡案件引发人们的关注:1995年5月28日,时任原琼山市云露派出所所长的吴某被发现与一名24岁的年轻女子黄某裸死在新建楼房的车库内。事后,经法医鉴定吴某和黄某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现场勘查及访问可以认定吴某的死亡是自己 疏忽大意造成的。2002年9月6日,原琼山市公安局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对此,吴某家人有多处疑问:一是吴某生前担任派出所所长期间,打黑除恶,不排除被他人报复杀害的可能性;二是案发时为夏天,而黄某带着三四件冬天服装,不排除有人伪造现场;三是两人一前 一后的座位不符合发生性关系的常理;四是事发车库具备一定的通风条件,大量积聚一氧化碳导致中毒死亡的可能性不大。也因为这些疑虑,吴某家人对原琼山市公安局不予立案侦查的做法很不解,一致要求开棺验尸查明真正的死因。今年9月,吴某家属起诉海口琼山公 安分局,要求展示吴某非正常死亡的鉴定结论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完整复印。对此,琼山公安分局两位负责人表示,吴某家人多次上访,琼山刑警大队也多次派员调查,均没有发现新的证据,所以不能重新立案侦查。关于对吴卫飞的死亡原因问题,琼山公安也召开过 专题会议,专家一致认为,原法医结论正确,吴某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针对吴某家属要求立案侦查的诉求,海口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及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均有过明确答复,原琼山市公安局不予立案决定是正确的。10月26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就该案件做出 判决,认为原告吴某家属请求获得相关证据材料的诉求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