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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4日 12:50 来源:南海网 编辑:颜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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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海网独家报道,近日,越南妇女偷渡文昌卖淫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冯氏清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驱逐出境;判处被告人王飞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各处两被告人罚金1000元。

  据悉,2013年9月,阮氏花(越南籍,在逃)组织十余名越南籍妇女偷渡到海南。然后,安排她们在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的一出租屋从事卖淫活动。冯氏清于2014年2月从越南偷渡到海南后,刚开始被阮氏花招聘到海南文昌的出租屋,负责做饭、打扫卫生等生活保障工作。从2014年7月起,冯氏清开始负责收取嫖资、记账。有时候,当阮氏花不在出租屋时,冯氏清还负责管理卖淫妇女。王飞于2014年6月被阮氏花招聘到出租屋打工,专门负责看门望哨并接送卖淫女到宾馆酒店卖淫并收取嫖资。

  冯氏清、王飞被抓获归案后,对以上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二被告人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