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昌江县检察院把原海尾镇五大村委会委员兼梧高村村长周有典贪污梧高村农民13万多元赃款返还给梧高村民。
据了解,原海尾镇五大村委会委员兼梧高村村长周有典,从2004年至2007年任五大村委会委员兼梧高村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梧高村农民集资款、集体土地承包款13万多元。经有人举报后,海尾检查室迅速上报县检察院,县检察院依法侦查,以周有典犯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2009年7月28日依法对周有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判决,并退还全部赃款。目前,检察院已于8月24上午将周有典侵占的13万多元赃款返还给梧高村民。
海尾检察室2008年12月17号成立以来,在县检察院的领导下,努力做好日常的接访工作,同时把各项工作深入到村里,广泛宣传和受理老百姓反映的关于贪污贿赂犯罪、侵害群众利益等相关问题,用实际行动获得了老百姓的好评。
南海网特约记者 昌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