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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日 12:35 来源:南海网 编辑:颜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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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从三亚市住建局获悉,目前三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已经进入三方共同监管阶段。今后,凡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房建设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都要纳入监管,包括由购买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等各种款项。这些款项将直接存入由政府、银行等部门共同监管的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购房款。此举将有效保障购房者预交购房款的安全。

  根据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须与开立监管账户的商业银行和房产信息中心三方签订监管协议。未签订监管协议的房地产项目,将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将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不按规定将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给相关单位或者不按规定将房价款退还购房人的,由市住建局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经查证属实,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同时关闭该项目网签系统,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在三亚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