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当时21岁的湖南岳阳女孩凌某丹,伙同其老乡李某良、何某波,预谋以先介绍处女给被害人田某嫖宿,然后冒充其“家属捉奸”,逼迫田某交出巨额“赔偿金”。此外,其中部分被告人还涉嫌在广东省内多次作案。近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当时凌某丹将女子陈某玲带到深圳罗湖区田某的住处,在田与陈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凌某丹拍摄了多张照片。事后田某给了凌某丹一万元,之后凌某丹借故离开,将李某良、何某波、胡某义等人带到田某的住处。冒充陈某玲家属,威胁田某是强奸,并掏出手枪恐吓田某要拿200万来摆平此事。田某被迫通过网银再次转账44万元到凌某丹账上。随后李某良等人又将田某带上车,开往东莞,在路上继续逼迫被害人交出更多钱财。当车辆开到东莞长安镇时,田某趁机逃脱,并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