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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4日 16:54 来源:南海网 编辑:颜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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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湖南临湘市“吸毒市长”龚卫国被立案调查后,临湘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群林也因为吸毒被免职,并调到了岳阳市检察院政治部;而临湘市公安局局长曹青松则因为监管不力被免职,被调到了岳阳市工商局。

  早前,有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因为原临湘市市长龚卫国吸毒被查,临湘市公安局局长曹青松被免职,临湘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群林因“陪吸毒”被双开。随后,有媒体致电刘群林,但对方称,“没这回事,是谣言,我调回市里的政治部工作了,不存在双开,瞎扯。我不可能跟龚卫国一起吸毒。”对于刘群林的调动,一名乔姓主任证实,“刘群林也吸毒,是不是与龚卫国一起吸毒我们还不知道,具体吸毒情况也不知道。”

  据悉,根据有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吸食或注射毒品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有关律师表示,“对刘群林免职的做法不对,应该撤职。撤职是指撤掉职务,保留公务员身份。免职,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组织措施,不是纪律处分。如果吸毒影响工作的,应该开除。吸毒犯当检察长不合适,因为根据《检察官法》,检察官要品行良好的,不同于一般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