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今天下午,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就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男司机张某暴打女司机卢某一案宣判: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了解,今年5月3日14时许,在成都三环路一带,被告人张某驾驶车辆行驶途中,因被害人卢某驾驶车辆突然连续变道,双方发生矛盾,后双方在驾驶途中相互追逐、挤靠,并发生口角。随后,张某驾车将卢某所驾车辆逼停,将其从车内拉出后进行殴打,造成卢某轻伤。
此事发生后,围绕事件的各种争论一时间引发网络热潮,而当事双方经过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张某对卢某进行了4万元赔偿,卢某对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书。法院认为,张某因纠纷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卢某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张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积极认罪、悔罪,对卢某损失予以赔偿并取得卢某谅解,并综合考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社区调查评估报告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