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8月11日,宋城集团执行总裁黄鸿鸣向中纪委实名举报,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宋城集团董事长黄巧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举报齐奇与宋城集团二审败诉的‘休博园公司诉奥兰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有关”,集团认为这是一起必胜的案件,一审判决集团胜诉。
但此后案件经历的再审、二审,却都判宋城集团败诉。“现在能证明案件背后有人为干预,举报齐奇是有证据的,但具体证据目前仍不方便对外公布。”随后,举报在宋城集团官网、微博以及微信公号上同时进行,还专门排了“舞台造型”,漫天飞雪下,十多名女演员身着红衣白裙,头缠白巾,表情悲痛,营造出了“窦娥鸣冤”气氛,“一头象征着司法公正的神兽獬豸被猎杀在地”。
对此,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宋城集团以舞台剧和官网“举报”方式实施诬陷、诽谤事件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报告》。8月18日,宋城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回应称,8月10日,宋城集团执行总裁向中纪委实名举报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
在获知中纪委受理后,8月11日,宋城集团官网向社会公布了向中纪委实名举报的事实,而并不是用舞台剧和官网去“举报”。齐奇院长向最高院提交的报告,将宋城集团向中纪委实名举报这一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不仅定性为“诬陷、诽谤,不仅侵犯了本人的声誉,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当属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刑事责任”。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宋城集团将静待组织调查并积极配合,同时恳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相关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对本案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