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家住江苏泗洪县的小李与妻子在老家举办了婚礼,婚礼上,小李的妻子找来朋友小静担当自己的伴娘,按照当地风俗,晚上闹完洞房,朋友们才纷纷散去,因为伴娘家离的较远,新郎小李便开车送伴娘回家。然而,就在送伴娘回家的路上,小李突然起了色心,将车停在路边,反锁车门后,强行对伴娘实施了侵犯,直到新娘不停的发信息来催小李回家,小李这才把伴娘送回了家。刚回到家,伴娘一家人便找上门来,双方商量要私了此事,但小李不同意,认为自己是主动放弃犯罪。次日,在被警方抓获时,小李才明白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刑事犯罪属于公诉案件,即便小李对受害人作出了经济赔偿,在起诉中只能用于减轻刑罚,但也一样难逃法律制裁。目前,小李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