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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0日 12:22 来源:南海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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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春节期间网络红包盛行。根据腾讯统计,仅今年2月18到23日之间,网络红包的发放量就达到了3.27亿。由于便利性,通过网络红包进行钱款转移也越来越流行。

    针对这一现象,有国内媒体报道,我国税收部门可能引入监管新规,对个人接收企业发放的现金网络红包进行征税,相关文件已经下达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等单位。如果消息属实,这将意味着网络红包征税时代即将到来。

    据悉,此次征税只针对企业派发给个人的现金网络红包,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在征税的范畴。对于此举,有网友认为,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从企业营销的角度,尽管网络红包的馈赠性质明显,但其本质属性仍是营销推广的手段之一,实行征税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企业偷税漏洞。但在执行层面亟需出台更加细化的标准,比如设定起征点等等。

    另外,也有网友表示,互联网红包只不过是当下企业创新营销的一种手段,理应给予一定的鼓励。征收网络红包税应该情理兼顾,不可操之过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