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京哈高速救狗引发的医疗费用纠纷案二审开庭。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当庭驳回了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上诉,维持原判:中国小动物协会需向各宠物医院支付京哈高速救狗事件(下称“4·15事件”)的犬只治疗费用40余万元。
纠纷源于2011年4月15日。数百名志愿者在京哈高速拦截并解救了500多只将运走待宰的狗。经与货主协商,上善基金会和乐宠控股有限公司出资各半将狗全部买下。获救流浪狗被志愿者送往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基地安置,其中生病的小狗则被送往多家宠物医院进行救治。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是一家由农业部主管的社会组织,成立于1992年,有着2000多名会员,致力于组织、宣传和救护动物。据了解,“4·15事件”并非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发起组织,但有不少该协会的志愿者参与其中。
随后,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出面,公布账号为受助犬只募捐;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则成为最大的捐赠方,承诺承担受助犬只的治疗费用,并向中国小动物协会进行了捐款。
中国小动物协会还在网站上发布了公告,声明对被救犬只拥有所有权,所有医院治疗均由小动物协会委托。
然而,小狗们的治疗和饲养费用却远远超出预计,中国小动物协会的募款情况也不理想。中国小动物协会的代理律师肖平介绍,至今,“4·15事件”受助犬只的治疗和饲养已经花费了312.75万元,其中募捐款项仅84.05万元,包括腾讯公司捐助的50万元,社会公众捐助34.05万元,中国小动物协会已不堪重负。
2013年5月底,因有高额治疗费用未结清,10家参与救治的医院遂将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和腾讯公司告上法庭。
2013年7月初,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判令中国小动物协会支付40余万元治疗费用,腾讯公司无责无需赔偿。中国小动物协会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
中国小动物协会自认委屈。他们认为受助犬只的所有权,其实还在上善基金会和乐宠控股,尽管有过网站通告,但并不能从法律上改变所有权的从属。中国小动物协会事实上是受上善基金会和乐宠控股的委托,对这些小狗进行救治和饲养;而中国小动物协会之所以会接受这样的委托,是因为腾讯公司承诺会负担救治的费用。但现在,腾讯公司前后两次累计50万元的捐赠,并不足以覆盖救治、饲养的全部成本。“小动物协会只是慈善机构,就像学雷锋做了好事,救了病人之后,再要他来承担救治费用,这是非常不公平的。”肖平说。
对这样的说法,十家宠物医院并不接受。医院的代理律师质疑,如果中国小动物协会不是所有权人,凭什么向社会公众募款并向医院支付部分款项?
在一审中同为被告的腾讯公司也深感无辜。律师重申,腾讯公司与中国小动物协会之间有捐赠关系,但对宠物医院的债务没有连带的清偿责任。公司负责人在大型晚会上承诺对流浪狗的治疗费负责,只能视为意向,不能视为合同。腾讯公司已与中国小动物协会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且已捐出50万元。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中国小动物协会是“4·15事件”受助犬只的管理人,小动物协会与动物医院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动物医院对被救犬只进行救治中发生的费用,小动物协会应予支付。
法院判决同时称,腾讯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腾讯公司赠予的意思表示是否合法有效,小动物协会与腾讯公司是否成立赠予合同的问题,“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庭审中,腾讯公司代理律师称,腾讯依然有对中国小动物协会的捐赠意愿,但要求中国小动物协会详细说明此前捐赠款项的用途,并进行协商以确定后续捐赠具体金额以及捐赠金额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