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美国加州2011年就将4-甲基咪唑列为“可能致癌物”名单,规定每份食品或饮料如含有29微克以上的4-甲基咪唑,就必须带有警示标志,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百事可乐饮料在华的外包装上,目前只看到食品添加剂项目中标注有“焦糖色素”,但未看到是否含有4-甲基咪唑等信息。另,百事公司曾表态,百事在中国的饮料中所使用的焦糖色符合所有地方法规要求,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
那么,在华销售的百事可乐是否会改进配方?又何时改进呢?截止记者发稿时,未收到百事可乐公司的确切回复。
消费者有知情权,也有平等自由的权利。百事可乐在改进配方的问题上,不能只局限在加州或者美国范围内改进配方,执行双重标准,让中国的消费者冒致癌的风险。而作为中国监管部门,更不应当坐视不理,任由跨国企业随意执行这种双重标准。对于百事可乐改进配方的时间和进度,南海网天天315栏目会持续报道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