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为陆丰重要毒贩充当“保护伞”的汕尾公安局原副局长陈宇铿在佛山中院受审。他被控从2009年至案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19万元,港币94万元及翡翠吊坠两块。收受好处后,为大毒枭林凯永的父亲林雄,以及重要毒贩蔡文雄办理取保候审,致使他们脱离司法机关的侦控。
此外,陈宇铿还在几起刑事案中充当“保护伞”、替11名下属“买官”。庭审中的另一大看点是:落马后,为了争取立功减刑,陈宇铿供出了他曾经的上级、曾任汕尾公安局局长,后来调任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的马伟灵。
消息人士透露,马是陈多年的上级,两人非常熟悉。在庭审中,佛山市检察院指出,陈宇铿有立功情节,其举报了时任汕尾市公安局局长马伟灵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广东省检察院于2014年7月8日决定对马伟灵涉嫌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一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移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