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国家首次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 。在新的形势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抓住机遇,提出了打造“富美 乡村”新概念,强调乡村不仅要做到环境优美,而且要带动农民致富,于是, 在改造农村人居环境的同时,越来越有针对性地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 养业。例如,在岭脚村发展种桑养蚕,在共建村发展泥 鳅养殖,在乌石村发展粽叶种植。
自“富美乡村”建设实施以来,绿色产业成为试点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农民收 入节节攀升。2014年,全县农业完成增加值15.96亿元,同比增长6%;农村常 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83元,同比增长15%,增幅全省排名第一。其中,“ 富美乡村”试点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达8297元。琼中的 “富美乡村”正越来越名副其实。
南海网记者 黄丹 王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