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
椰视频
;
2013年07月02日 10:39 来源:南海网 编辑:朱冬梅
分享到:

    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当天上午,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就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无锡老太储某在女儿家养老,因为矛盾频生,最后搬到儿子家生活。然而女儿却一直没有前往看望,储某一怒之下将女儿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宣判,被告人每两个月至少需到母亲住处看望一次,端午、重阳、中秋、国庆、元旦,至少安排两个节日去看望。这起对“常回家看看”诉请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施行后的国内首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