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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30日 16:36 来源:南海网作者:杨曦 陈元能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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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 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决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海南省 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1500元。

  据了解,补贴对象和范围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的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 原则。发放标准按15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南海网记者 杨曦 陈元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