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即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5月23日,海南省农业厅举办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该条例分8章57条,从田间地头到老百姓的“菜篮子”的各个环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管。
省农业厅执法处副处长谭志强介绍,原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法规中,并设有专门的章节来特别规范经营环节。该条例根据海南的实际情况,保障海南省出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特别突出对岛内农产品“经营环节”的规范和监管。
谭志强说,该条例还强化了属地管理的责任,明确了市县政府的责任,并要求配备检测力量,以及配备相关的执法装备和经费等。此外,条例也明确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收购点等农产品经营场所开办者相应的责任。
据了解,今年6月至8月,海南省农业厅将在全省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使得该条例家喻户晓。省农业厅也正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认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管理、包装标识等规章,将于今年发布。
南海网记者 符泽亢 陈声浩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