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黄女士向媒体爆料称,湖北宣恩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张德志与自己长期保持婚外情人关系。黄女士称,2011年两人在ktv相识,之后热恋,张德志说他已经离婚,还在恩施市租了房子,每天给她50元生活费,两人经常在张德志出差期间密会。
在同居期间,黄女士先后为张德志打胎三次,第三次打胎张德志前后给了她15万元,张德志多次保证一定会对黄女士身体负责到底,但最后彻底消失。据黄女士提供的一份手写欠条显示:张德志将与黄女士证领结婚时支付10万元人民币,底部按有手印,落款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
昨天下午,湖北恩施州检察院纪检组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纪检组已收到相关举报材料,张德志已在今年2月被免去宣恩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职务,目前以普通科员身份上班,相关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