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中央财政支持海南省慈善总会社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示范项目,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街道办事处启动。该项目获得中央财政50万元支持,全部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时间为2013年3月到10月。
海南省慈善总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若鸿介绍,省慈善总会在2012年进行调研时,群众反映由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时间不够,项目的实施将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每个月增加10小时左右的服务时间。
据了解,符合项目条件的对象需为海口市美兰区6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市级以上“孤老”劳动模范和优抚对象;70岁以上享受低保的特困独居、空巢、失独困难家庭老人,或子女残疾重病无力承担赡养义务的特殊家庭老人。海口市美兰区光明助老服务中心将向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申请表》,经社区、街道、民政部门出具意见后,最终经省慈善总会审批确定。
最终符合条件的老人,将由海口市美兰区光明助老服务中心提供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临终关怀等。
另外,据记者了解,海南多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立,让许多老人免费享受到各种照顾、保健康复等服务。
不过,在享受到关爱的同时,老人们更加希望能在医保方面提供更多的便利。
南海网记者 谭邦会 陈声浩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