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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8日 22:31 来源:南海网作者:吴湟帅 林鸿羽 编辑:朱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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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海网等多家媒体曝光了临高县新盈镇龙昆村党支部书记黄某盖公章收取赞助费一事,引起临高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李江华立即作出批示:请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监察局、审计局、海洋渔业局、检察院等单位派人参加,尽快调查核实,真正做到对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调查发现,2004年4月初,龙昆村委会先后召开村委会两委干部会议和党员扩大会,决定对本村委会拥有渔船的渔民收取赞助费,并以村委会的名义向新盈镇政府递交了《关于收缴渔船赞助费的报告》,但未得到镇政府批复,也没有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讨论,就擅自按照10吨位以下的渔船收取50元, 80吨位以上的渔船收取600元等7类“标准”开始收取赞助费,截止2012年12月,共收取赞助费347180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办公开支、维护港池码头、五保低保资助、村道校道修建、卫生清洁等15项开支共计327410元,尚余19770元存放于村财镇管账户里。

    临高县纪委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果,于1月14日对村支部书记黄某等3人立案调查,于1月17日调查完毕移送审理,并于1月19日召开纪委常委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龙昆村支部书记黄某、符某分别予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村委会文书王某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赞助费。同时,对监管不力的新盈镇政府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据了解,目前龙昆村支部书记一职,由新盈镇政府一干部兼任。同时,该县新盈镇龙昆村村民也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南海网记者 吴湟帅 林鸿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