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
椰视频
;
2013年02月21日 21:22 来源:南海网 编辑:朱冬梅
分享到: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网聚海南》。今天是2013年2月21号,星期四。下面来了解今天的主要内容。国务院日前发布了今年首个医改新政,其中提出了,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原则上10元左右。这一政策的实施,也意味着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有效减轻了群众看病的负担。针对这一政策在海南的实施情况,昨天,我们南海网记者从省卫生厅农卫处了解到,我省自2011年就已经实施了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10元的标准。另外,参保参合人员发生的一般诊疗费,还将由医保部门报销每门诊人次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