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年底中央军委下达“禁酒令”之后,近日,海南也出台了“海南版禁酒令”。1月9号,海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在这项旨在严控会议活动和经费的20条铁律中,公务接待“禁酒令”尤为引人注意。根据规定,今后我省内公务接待要按标准定点接待,不喝酒,不赠送礼品或土特产,不上高档菜肴,严禁上野味。规定还要求,严禁借考察、学习、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和消费。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等礼品。市县、部门、单位之间也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该项规定的出台也是得到了多个市县的积极响应。
无论是中央的命令,还是地方的“禁酒令”,都需要每一位干部用实际行动来落实、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