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琼海市有关部门获悉,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我省实施城镇从业人员医保跨市县就医结算,参保人在出院时,只需凭借身份证和医疗证就能报销。
岁数已高的梁阿婆近日因为头晕被家人送进琼海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梁阿婆告诉记者,退休前她在白沙县工作,如今社保参保地仍在白沙县。梁阿婆担心她的住院报销问题。在了解到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医保从10月1号起可跨市县就医结算后,她安心住院接受治疗。
据了解,海南省社保局目前已与省内49家医院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医疗服务协议,琼海市人民医院与市中医院皆定点为跨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医疗机构。同时,琼海市人民医院还是全省第一个启用“金保”报销结算系统的医疗机构。
根据参保人省内跨市县就医结算流程,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跨市县就医结算需求时,可到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凭身份证、医疗证办理住院相关手续;参保人员入院时只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依据医保有关规定收治,出院时只需缴付个人应付费用。此外,省医保本级、海口、三亚的参保人员也将从明年开始实施省内跨市县就医即时结算。
南海网特约记者 陈宏 王应峰 琼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