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内媒体报道,深圳市检察院近日首次发布了三年来女性职务犯罪基本情况,显示从2012年到2014年,深圳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女性职务犯罪54人,其中2012年9人,2013年18人,2014年已高达27人,虽然占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总比例不算高,但其上升态势却很明显。
据悉,该54名女性职务犯罪中,公安系统、规划国土系统、税务系统、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占了绝大部分。罪名主要集中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三种,至于罪犯个体,既有20出头的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女性,也有不少已是业务骨干甚至还有已临近退休。既有大专生本科生,也有数名硕士甚至博士。她们中,有不少其家庭条件是很不错的,工作、生活中,还被打上‘表现优秀’、‘好母亲’等标签的。” 但检察官表示,女性虽然一般胆小一些,但从一些窝案、系列案中涉及的女性公职人员来看,她们往往具有较强的从众心理,对贪腐行为缺乏一种明确的抗拒意识和能力,侥幸之下,于是也跟着操作甚至加入“团队”。
值得一提的是,与一般职务犯罪案相比,女性职务犯罪“背后透露出的情感世界,让人五味杂陈。” 罗湖区检察院2012查办的一起贪污案中,女出纳将70余万元公款据为己有。而赃款大部分都被她拿回来孝敬了父母,甚至还常到香港为父母买些药品和保健品。 而2014年的另一起受贿案中,受贿的女官员则是为了挽救自己的婚姻,先后收下了数十万的贿款用在了家庭上,而她被查后,丈夫却很快跟她离了婚。 对此,检察官说,“如果她们的单位与亲友,能多关心她们的内心世界和心理变化,或许,她们就不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家庭的温暖,非常有助于她们内心对于廉洁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