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房地产项目是自己的,采用签订合同的方式诈骗了四川的卢女士50万元,目前海口龙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该起经济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雄被捕。
10月10日上午,卢女士带来一大张感谢信送到了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表达感激之情。卢女士介绍,2011年2月,她来到海南原本准备投资一项农业种植项目。而在一次偶然的饭局上,卢女士通过自己的一位朋友认识了赵某雄。
卢女士称,当时知道赵某雄是海南某环境工程公司法人代表,对方并称他拥有定安县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在准备着手启动。
赵某雄见卢女士有投资意向,便同意将该项目的总承包权转给卢女士。而在随后的商谈过程中,赵某雄还拿出了定安县政府关于该项目的批复、规划图等大量材料,卢女士信以为真,把四川老家的房产抵押得来的80万元,2011年3月2日支付了50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与赵某雄就该项目小区签订了《房地产项目承包协议》。
协议签好后,在卢女士多次要求下,赵某雄于同年4月6日写了“收到50万元”的收条。随 后,卢女士专门从四川带来了房地产项目设计、营销团队准备对该项目进行启动,但却难以推动。
当卢女士多次到赵某雄的办公室了解该项目的情况时,却屡遭对方推辞。2011年6月,卢女士到定安县国土部门了解到该项目与赵某雄所在的公司没有关系后,才意识自己上当受骗了。卢女士多次找赵某雄要求退还50万元,赵某雄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
而在随后的一年多来,卢女士在多方追讨无果的情况下,2012年7月19日到龙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8月8日,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
随即民警在海口市找到了赵某雄,将他带回了龙华公安分局询问。询问时,赵某雄一直不承认自己诈骗了卢女士的50万元,只是承认向卢女士借了50万元,并称这笔钱已经用于出差、装修、个人挥霍了与合同款无关。
最终经过办案民警多方调查取证,9月17日经检察院批准对其执行逮捕。
办案民警介绍,赵某雄口中的房地产项目确实在定安,但该项目与赵某雄毫无关系。该项目的开发商早前将一套材料复印件留在项目所在的村委会书记手上,而赵某雄与该村委会书记亲戚认识,这才拿到了该项目的相关材料。
而犯罪嫌疑人赵某雄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称,自己在海口办了公司,因为公司效益不好,这50万元已经用于商谈该项目的花销上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陈声浩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