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内媒体报道:2013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杭州女子何某做起了微商。她通过自己的两个微信号,在“朋友圈”挂卖商品,包括各大名牌包包、饰品、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等。然后,把顾客的需求量发给广州的朋友,由朋友从广州的生产工厂里直接发货给卖家,何某则赚取中间的差价为利润。
2013年12月4日,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在何某的住所内发现假冒的LV、Prada、Channel等24件名牌商品。据统计,何某销售假冒商品共计11万元。检察院方面认为: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何某的刑事责任。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