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记者在三亚鹿岭路一家私人诊所里见到了右手受伤的陈先生。据陈先生讲述,7月1日,他在给三亚鹿岭路中鑫公寓一户姓朱的房主搞装修的过程中,因砌墙需要,房主的父亲就要求他把房屋里的一面镜子取下来,在摘取的过程中,镜框脱落,为了避免镜子不被摔坏,保护屋主的财产,陈先生就用手去接镜子,结果手腕被镜子割伤后,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但是,手术后第二天,承受不了医院的高额医药费,陈先生只好办出院手续,在一家诊所看诊,打一些消炎药。从受伤以来,陈先生已共花费了三千多块钱医药费。而房主只在陈先生受伤的当时给过一千块钱后,就不管不顾了。
对陈先生因工受伤一事,记者来到陈先生稿装修的房屋,但是屋主房门紧锁,房屋内也没有人在。然而,在记者想了解屋主有关情况的时候,却遭一名自称是管理物业卫生的人员出来阻挠,并且向记者出言不逊。就受伤赔偿的问题,陈先生打电话给屋主朱某讨个说法,但是朱某则依旧是不理睬。
那么,陈先生因工受伤一事,屋主到底有没有责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法律界的有关人士。律师表示,这个事件中,陈先生本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因为是在给朱某工作的时候受伤的,因此朱某也应当承担一小部分的赔偿责任。
南海网特约记者 孔德玲 李宁文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