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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01日 18:44 来源:南海网作者:刘莎 林鸿羽 编辑:朱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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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海口一些中小学校了解到,许多家长在报名登记时遇到了形形色色的问题,问题多集中在没有房产证,孩子年龄不符合入学条件以及农民工子女入学等方面。针对此情形,记者采访了海口市各中小学负责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并得到相关问题的解答。
 
    房产证问题

    海口市龙峰实验小学王副校长说,具体的像本市户籍或者外来务工人员、非本市市民有长期居住在我片区的情况,我们根据招生方案的相关条约,逐条符合的我们就给予办理登记。新生入学时,有海口本市户籍的,需持父母和子女常住居民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海口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小学学位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和《接种证》;申请初中学位的则需同时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小学入学年龄引争议

  “我的小孩是9月22日生的,过了教育局规定的8月31日前,那可以报名吗?”在第十一小学的刘女士正急切的询问着。负责报名老师回应,今年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为6周岁,即出生于2006年8月31日之前的儿童。过了8月31日便不符合规定,还是要等到明年符合规定了再来报名。

  第十一小学办公室主任平礼军对记者说,今年海口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方案中有规定,海口市属公办学校今秋周守一年级新生的年龄为6周岁,即出生于2006年8月31日之前。校方要按规定来进行招生工作,若是过了一两天可以报名,但要是过了十多二十天,还是建议家长明年再报名。平礼军告诉记者,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者心智上相对还是和6岁和儿童有一定差距,还是别让孩子提前入学为好。

    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海口市第十一小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平礼军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第一条就必须符合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这样才可到居住地划片范围内的学校申请登记。

    南海网 见习记者 刘莎 林鸿羽 报道